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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工作

关于继续开展校外专家教育教学报告(讲座)工作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9/08 09:03:01 点击量:

各院(系、部):

为了推进应用型大学建设,促进校企联合培养工作的开展,把社会及企业对人才需求的信息和要求及时反馈给学校及广大师生,依据学校制定的《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报告(讲座)管理办法(暂行)》(校教字〔2014〕35号)文件精神,开展此项工作。上个学期,各院(系)邀请了校外专家进行了共计31场的教育教学报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按照学校总体工作安排,本学期请各院(系、部)依照文件精神继续开展此项工作。原则上每个本科专业本学期举办1或2次教育教学专项报告(含讲座)。开展此项工作前,请依照文件准备好相关的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备案。无完备的备案材料者将不予经费报销。望各院(系、部)积极开展此项工作。

2017年9月7日

附件:校教字〔2014〕35号关于印发《教育教学报告(讲座)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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