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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公告

关于做好期末考试组织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7/12/28 10:07:05 点击量:

关于做好期末考试组织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第20-21周(2018年1月8日--1月19日)为本学期的考试周,为规范和加强考试管理,迎接2018年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进一步做好评估材料的保存工作。体现考试中公平公正,教育学生诚实守信,结合学校“三风”建设,对期末考试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加强期末考试组织与管理工作

为确保2018年评估材料的真实、完整、规范,2017年12月22日教务处组织召开“以评促改,全校期末考试和论文要求专项工作会议”,强调考试工作要进一步把好“五关”即把好命题关,考试组织关,试卷评阅关,成绩登统关,试卷保管关。

(一)把好出题关,保障试题的质量

1.做到试卷准确无误,题型适合,难度适中,题量适当,时长与考时相吻合。各院(系、部)按照河北科技师范学院《课程考核管理规定》文件精神要加强对试题的审核,确保试卷的质量。审核时着重注意(1)本次A、B卷试题的重复率,(2)本次试题与近三年试题的重复率,均不能超过15%;尤其是试卷上的课程名称要与教务管理系统内的名称一致。

2.试卷、答题纸格式要按学校规定模板规范印制。

3.从本学期开始除试卷外,为每个学生配有专门供答题使用的答题纸,即试题、答题纸分开印制,学生将答案全部做在答题纸上。

4.部分课程要实行题库随机出题,实施教考分离。

(二)把好考试组织关,保证考试的秩序

1.各院(系、部)将监考安排通知到每一位监考教师,督促主考老师按时将试卷、考场记录单、考生签到表(空白学生成绩单)送达考场;监考老师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组织考试,按《监考人员守则》要求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包括重排座位、清理考场,按规定摆放座椅,做好学生签到等)。

2.各院(系、部)及各位任课教师应按照河北科技师范学院《课程考核管理规定》文件中第四章第九条严格审查学生的考试资格(以系统成绩录入表中的名单为准),由任课教师将不具备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报教师所在院(系、部),教师所在院(系、部)汇总后将名单于2018年1月4日下午5点前交到秦皇岛校区教务科(纸质版)。

3.各院(系、部)和各级督导要加强对考场的巡视,严肃考场纪律,确保考场的正常秩序;严查考试违纪作弊,对考试中违纪作弊的学生及时发现、警告、记录,并按程序予以处理。

4.考试期间严禁学生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带进考场。各院(系)派专人负责本院(系)学生所在考场的教室手机屏蔽器的开、关(即每场考试开始打开屏蔽器,每场考试结束关闭屏蔽器)。

(三)把好试卷评阅关,确保成绩真实准确

1.各院(系、部)认真做好试卷评阅工作,阅卷过程要规范。每门课程要有详细的评分标准(细则)和标准答案,考查课也要有得分依据等评分标准和标准答案。评阅时严格执行评分标准,防止出现错判、漏判、误判及合分错误等现象。

2.考试结束后应当密封阅卷,同头课要求2人以上集中阅卷,流水作业,以加分形式计分,并在每道大题前汇入总分。阅卷时,应在评卷人处签名;如卷面成绩有改动,须签名确认。

3.规范试卷的归档管理。各院(系、部)对阅后试卷(包括考查课)要及时归档,妥善保管,做好试卷目录。

4.考试结束后4天内应将成绩单(一式二份)、《考试结果分析表》、《试卷质量评价表》、课程总结送交教师所在院(系、部)。

5.成绩登统前,请认真复核试卷,并将试卷按学号由小到大排序。

(四)把好成绩登统关,确保成绩及时录入系统

1.各院(系、部)严格把好成绩登统关,任课教师录入成绩时要耐心、细心,认真学习附件5的内容,防止出现成绩漏登、错登、串登等现象,按要求及时完成成绩登统工作。

2.任课教师应在考试结束后4天内将课程成绩录入成绩管理系统(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5),各院(系、部)应将本学期任课教师的课程成绩单于开学第二周交到秦皇岛校区教务科。

3.根据《河北科技师范学院课程考核管理规定》文件中规定,课程考核卷面成绩低于40分的学生,不予安排补考,须办理重修。因此,在教务系统录入成绩时,平时成绩不参与总评成绩计算,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总评成绩的模式为无条件自动计算(即无论总评成绩一栏是否有值,点击保存按钮时系统就重新自动计算总评成绩)。卷面/期末分数低于40,正常输入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后,务必在备注栏里选择<40 重修这一项。若不选择,系统根据平时成绩与期末成绩加权自动计算后的总评成绩就有可能出现超过40的情况,从而生成至补考名单,不符合学校有关 卷面/期末成绩低于40分需要重修的成绩管理规定。

4.检查无误后再提交审核。

5.本学期各门课程成绩录入时间截止到2018122日上午08:00,之后将关闭成绩录入系统,同时导出不及格学生名单。

6.无正当理由没有按时录入或修改学生成绩,出现错登、漏登学生成绩或经核查卷面成绩出现差错的教师,学校将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按照学校教学事故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五)把好试卷保管关,确保存档材料完整有效

1.各院(系、部)严格把好试卷保管关,及时存档保存,防止出现考试试卷丢失、遗漏、损毁、破坏等情况

2.归档的试卷按课程、小班装订,按学号由小到大排序,封面有封皮,粘上标签。

3.各院(系、部)要设置考试试卷保管专用场所,集中保管试卷,严格管理,确保试卷存放安全。

二、加强学生的考试管理工作

(一)进一步做好学生考试的管理工作

1.严格审查学生的考试资格。(以系统成绩录入表中的名单为准),由任课教师将不具备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报教师所在院(系、部),教师所在院(系、部)汇总后将名单于2018年1月4日下午5点前交到秦皇岛校区教务科(纸质版)。

2.各院(系)将考试安排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并提醒学生携带一卡通或身份证按时到达考场参加考试,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老师的安排,考场内单人单桌隔行就座,不携带手机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鼓励学生诚信考试

1.各院(系)要加强对学生诚实守信的教育,认真学习学校关于《课程考核管理规定》、《学生违纪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考试中遵循公平、公正原则。

2.积极鼓励学生相互监督,共创文明诚信考场,保证考试公平与公正,维护全体学生的权利,养成良好的考风。

3.鼓励学生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提倡各院(系)建立无人监考考场。

三、开学初学生的补考工作

本学期课程不及格学生的补考拟定在2018年3月3日—4日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1.补考名单将在2018年1月22日上午公布,请各院(系)2018年1月22日下午将专业课程补考安排报送教务科。公共课程、专业课程补考安排将于2018年1月24日在教务处网站公布。

2.各院(系)要将补考安排及时通知学生,确保学生按时参加补考。

3.各院(系、部)及时通知任课教师,在2018年1月23日上午11点之前准时将公共课程补考试卷交到学生所在校区教务科,专业课补考试卷交到学生所在院(系)。

4.参加补考的学生须持一卡通(或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5.补考学生要单人单桌隔行就座。

四、其他工作

1.课程考试时长为100分钟,注意提醒考生并按时收卷。

考场记录单已设置第40分钟、第60分钟、第80分钟分阶段学生交卷人数统计,请各监考老师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单。

2.有违纪考生的课程主考老师在考试结束后及时将考场记录单交学生所在校区教务科。

3.请各院(系、部)通知任课教师及时、认真完成本学期期末的教学工作和教学文档的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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