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以规范汉字书写公益大讲堂和规范汉字书写作品展两种形式,普及汉字文化和规范书写常识,提高广大师生汉字书写水平和书法文化修养。
2.作品书体。以楷书、隶书、行书为宜。使用规范汉字书写,如使用繁体字、异体字,出现自造字或错别字,将取消参评资格。
3.作品规格。硬笔作品:大小为A4纸,纸张自备,格式、颜色不限,欢迎册页作品。毛笔作品:大小不超过六尺整纸,要求正文、落款、印章齐全。
4.书写内容可选自《中华经典诗文诵读读本》(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也可从所学语文课本中选取,注意书写内容的完整性。
5.每位选手必须填写《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师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参评登记表》,其中指导教师只能填写1位;教师的参评作品不必填写“指导教师”。
6.凡有代写作品或参赛人员资格不符情况,一经发现核实,取消其资格。
(1)各院(系、部)按照本通知规定要求,组织竞赛选拔活动。
学生组:有师范类专业的院(系)每个单位不超过15人,其他院(系)不超过10人。
在各院(系、部)推荐的基础上,由教务处负责聘请有关专家进行校内选拔赛,根据排名得分情况,将每组(教师组、学生组)排名前20幅作品报送至河北省硬笔书法协会办公室。
3.结果公示:根据选拔赛得分情况,将每组(教师组、学生组)前20幅作品确定为参加河北省复赛的作品,同时在校园网教务处网站中进行公示。
学校将根据每组进入决赛作品的数量和质量分别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1.学生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获得一、二、三等奖者,依据《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及《创新创业与综合素质教学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可申办置换课程学分与成绩。
2.教师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并享受校内教学业务竞赛获奖待遇。
请各院(系、部)按本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好本次大赛活动,并在2017年6月1日前将《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师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参评登记表》(学生组、教师组)电子版分别报送到教务处教务科邮箱,并将参赛作品报送到教务处教务科。到时未报,视为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