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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研究

关于开展2019年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5/23 11:26:30 点击量:

各院(系、部)、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全国教育大会会议精神,落实“以本为本、四个回归”不断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探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深化我校应用型大学建设,结合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整改意见,针对教育教学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形势、新问题,本着教学发展的实际需要,依据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关于印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校教字〔2017〕2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立项人员

1.项目负责人须是我校教师、教辅人员和管理人员,在相应工作岗位上连续工作2年以上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研究生以上学历;

2.项目负责人须对所申报项目的相关问题、国内外教学改革研究动态、我国高等教育相关政策、改革趋势等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

3.项目负责人须治学态度和工作作风严谨,具备相应的教学研究和改革实践的能力,有主持或参加项目研究经历。

二、立项指南

1.总体要求

教学改革研究要围绕学校应用型大学建设的理论和实践开展针对性研究,坚持育人为本,立足于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在教育教学管理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课程结构和体系、改革教学方式方法、优化教育教学评价等方面开展深入研究;坚持教研结合,建立和健全科研与教学良性互动机制,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学生的创新精神、就业创业能力。

2.立项原则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要突出创新性原则,充分体现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高素质人才的要求;突出前瞻性、导向性原则,起到引领方向、关涉未来、推动教学、发挥示范的作用;突出科学性原则,符合人才培养规律、学科发展规律、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突出应用性原则,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3.立项范围

具体范围涉及应用型大学转型发展、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整改、思想政治理论教学改革、课程改革、专业综合改革、教学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与创业教育、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考试评价方法及手段、实践教学、实验室建设、教学管理等有关方面。

三、立项类别

项目类别分为校级重点项目、指令性项目、一般性项目、思想政治理论教学改革专项项目、双语教学专项项目。

1.重点项目面向全校招标,项目内容主要是学校应用型大学转型建设工作中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综合性、全局性的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重要理论或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的策略性研究,计划15项左右。

2.指令性项目面向全校各二级单位,项目主要内容为各二级单位重点研究或亟待解决的教学问题。各二级部门要仔细研究,认真推荐。原则上各二级单位每个单位为1项,有重要研究任务的单位可根据实际研究内容经学校批准不超过2项。学校给予经费支持。

3.一般性项目面向全校申报,计划立项数原则上不超过申报总数的2/3,学校给予经费支持;

4.思想政治理论教学改革专项项目原则上面向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申报,计划3-4项;双语教学专项项目面向全校申报,计划2-3项。学校给予经费支持。

四、立项要求

1.本次申报采用分类别申报,每人限报1个主持人项目及不超过2个参研项目;每个项目主持人限1人,参加人不超过5人。项目团队注重整合不同学院(系、部)、课程组、教学团队的研究资源与优势,鼓励进行跨学院(系、部)、跨部门合作申报和研究。

2.项目评选实行申报类别评审淘汰办法。申报类别按照计划数进行淘汰,被淘汰的重点项目可申请进入一般项目评审,其他项目被淘汰后不再参与其他类别项目的评审。

3.实行二级单位限额推荐申报的办法。各二级教学单位推荐各类项目名额总数为不超过所在单位教师人数比例的12%,推荐重点项目申报的名额为:在册教职工人数超过50人的每单位可推荐2项,50人(含)以下的每单位推荐1项;其他单位申报名额数限定1项。

4.二级单位评审推荐名单须经本单位的教学工作委员会评选,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

5.现有在研学校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含专项课题)、没有按要求验收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主持项目。

6.已经完成成果登记验收的校级教学研究项目,原则上不再批准相同名称项目的重复立项。

五、立项程序

1.个人或集体的立项均须认真调研,以院(系、部)为单位组织申报。

2.申报材料。申请人自教务公告自行下载并认真填写《教学研究立项申请书》一式三份,《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一份,纸质文档要求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院(系、部)汇总后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3.项目评审。教务处进行资格审查,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的教研项目进行评审并予以公布。

4.评选结果公布两周内,申请人签订《立项协议书》。

六、项目管理

1.主持人对项目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权力。

2.课题组在项目批准之后确定项目实施方案,并于教研立项协议书签订后一个月内向教学研究科提交开题报告。

3.项目实施从学校批准立项开始,研究期限一般为1-2年,属于培养方案研究的课题项目最多不超过4年。

4.每年12月20-25日向甲方报送中期检查报告书等项目研究工作进展情况的书面汇报。

5.完成研究任务申请结项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分别为:

重点项目类:(1)研究报告1份;(2)至少2篇公开发表的论文;(3)研究成果须在职能部门实践1年以上,有明确方案或学校形成的相关制度和文件;(4)工作报告1份;(5)其它结题材料。

一般性项目类:(1)研究报告1份;(2)至少1篇公开发表的论文;(3)其它结题材料。

专项项目:(1)研究报告1份;(2)解决专项问题的具体措施、实施方案或文件;(3)其他结题材料。

6.有经费支持的研究项目,按年度经费额度实行报销。

7.由于工作变动,课题组成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变更、变更须实时提交变更申请,并在结题时将变更材料装订在结题材料中。

七、省级教学研究项目推荐

河北省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通知尚未发布,待河北省组织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时,学校将根据河北省通知要求,从重点项目中择优推荐,评审为省级教学研究项目后,使用省拨经费,校内不再拨付经费。

八、注意事项及说明

1.申报时间:截止到2019年6月10日。

2.申报材料电子文档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发送至邮箱jyk7265@163.com。

3.联系电话: 8057265。

4.评审时间和地点及会议要求另行通知。

九、附件

1.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2.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3.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校教字〔2017〕22号)

附件下载.rar

2019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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