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院(系、部):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增列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办法》的通知(冀学位[2014] 7号)文件精神及学校专业建设相关规定,开展我校2018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申报工作,请相关专业按照文件要求做好申报工作。并于2018年3月10日前将专业自评报告和《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专业简况表》一式三份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版发送至教学研究科邮箱jyk7265@163.com。同时准备好相关的佐证材料,以备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