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系、部)、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教育部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冀教科〔2019〕5号)的文件精神,我校开始组织受理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的学科分类,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3.思想政治教育;4.哲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人口学;17.民族学与文化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19.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0.教育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心理学;24.管理学;25.港澳台问题研究;26.国际问题研究;27.交叉学科。
(二)奖项设置和名额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简称青年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奖励名额总计1500项左右。各学科的奖励名额,结合国家战略和学科发展需要,依据该学科申报数占所有学科申报总数的比例进行分配。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各个等级的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成果奖实施办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三、申报限额
根据省教育厅分配的申报指标数,我校择优推荐一项。
四、所有申报材料提交后不予退还。同时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中“我的获奖”里填写获奖申报信息,并经本单位审核通过,否则不予受理。
五、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一)申报材料。《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提交科研处,各电子版打包后以“教育部第八届优秀成果奖+姓名”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15号下午5:00。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妹娟
电话:8076155
邮箱:kycskwang@163.com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科研处
2019年0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