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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信息

关于做好“入党宣誓”相关事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5/14 18:42:29 点击量: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根据省委组织部相关通知要求,现将做好“入党宣誓”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党章规定:“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党总支)或党支部组织,应在上级党组织批准接收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不能拖,更不能等到预备党员转正时才举行。举行入党宣誓仪式要严肃认真,会场布置应庄重、简朴,要按照规定悬挂党旗;预备党员宣誓时,面对党旗,举右手握拳过肩,宣读誓词的声音要宏亮、激昂;基层党委(党总支)或党支部可指派一名正式党员作为领誓人。党委组织部将对基层党委(党总支)或党支部及时举行入党宣誓仪式情况进行督促指导,让预备党员和参加入党宣誓仪式的正式党员受到党性教育,切实增强党员意识。

党委组织部

2018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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