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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说明
来源: 发布日期:2017/10/18 08:49:08 点击量:

1、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非师范类一式四份;每人一号,请认真填写。

2、每名学生的协议书编号要以电子表格的形式记录,(包括专业、姓名、学历、协议书编号),由各院系学工办统一留存。

3、就业协议书一律用黑色钢笔或碳素笔填写,涉及到的名称要用全称,不可简写;应聘意见一栏,学生需签上自己的名字;综合测评一栏,班主任组织班委会统一填写全班同学的情况,字迹清晰规范,内容涉及该生思想、学习、生活等各个方面,尽量比较详细地对该生作出评定,综合测评前50%为优秀,后50%为合格,不可只填写优秀或合格二字。填好后由院(系)和学生处盖章,之后再下发给学生。

4、学生毕业后两年内和用人单位达成就业协议的均可签订此协议书(2017年7月—2019年7月),因此请学生妥善保管。

招生就业处

2017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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